按照《省林草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推荐“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林函〔2022〕927号)和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评选表彰初审通过对象名单的通知要求,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审核,同时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等程序,并报市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推荐3个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5名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3个)
乐至县林业局
安岳县石羊镇人民政府
资阳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二、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个人(5名)
陈冬英(女)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造林科科长
徐才坤 乐至县石佛镇放生村党支部书记、护林员
卢 虎 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级工程师
王 艳(女)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
马红英(女) 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防站负责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干部群众对拟推荐表彰对象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028-26111593)或电子邮件(邮箱:743486072@qq.com)以真实姓名向资阳市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二段118号
资阳市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2月7日